“不是我不想送,是沒有辦法”,一小時內被連續派了15單,“你想想這樣能不超時嗎?”外賣員李多(化名)說。
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了網約車司機李師傅身上,為了達到平臺考核標準,他幾乎全月無休,每天工作時間在10小時以上。
當前我國靈活就業人員規模已達2億人,根據國家信息中心發布的《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報告(2021)》,2020年共享經濟服務提供者約為8400萬人,其中有大量是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但據針對北京地區外賣員進行的調查顯示,高達五成的外賣員不繳“五險一金”。
7月,各部門出臺了一系列關注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其中,人社部、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是國家層面第一個系統探索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政策文件。
《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企業制定訂單分配、抽成比例、工作時間等直接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臺算法,要充分聽取工會或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將結果公示并告知勞動者。工會或勞動者代表提出協商要求的,企業應當積極響應。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指導意見》在傳統的勞動關系—民事關系“二分法”基礎上創設了第三條道路:“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
至此,互聯網平臺再也不能拿“沒有勞動關系”作理由逃避責任,但苛刻的平臺算法、復雜多元的勞務中介體系結構等現實難題仍然充滿挑戰。天然存在的勞資沖突如何解決?未來還是要靠下一步的政策落地。
“企業不交社保又不給勞工保護,這樣的行為是對社會福利、社會公共資源的侵占。”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林嘉介紹道。而社科院數字勞工問題專家孫萍也告訴觀察者網,“互聯網平臺發展得畸形,會導致用工狀況和企業運營,都處于非常難受的狀態。這也是為什么國家現在要介入監管。”
平臺發展畸形,會導致全社會“難受”
李多2018年4月開始在上海跑外賣,他告訴觀察者網,平臺派單混亂是一直存在的問題,每天都在上演。
午間高峰期是派單最混亂的時期。最多的一次,他一小時內被連續派了15單。只要他在商家取了餐,新的一單就會馬上派過來,不管有沒有送達。“你想想這樣能不超時嗎?”李多說,“不是我不想送,是沒有辦法”。
上海的網約車司機李師傅也反映了同樣的問題。他告訴觀察者網,網約車平臺規定,每月的計費時間(開始服務至結束行程的時間)必須達到170小時,達不到會被扣服務分。而服務分的高低直接關系到系統派單的多少,服務分低的人能接到的單也更少。為了達到標準,李師傅幾乎全月無休,每天工作時間也在10小時以上,每月接600至700單才能達到標準。
外賣員和網約車司機正在被互聯網公司的算法逼著“996”。“如果沒有適當的監管,都變成996,這樣的話減少了就業,對社會是不利的。”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主任、中國財政部原部長樓繼偉8月26日在首屆“ESG(環境友好、社會責任、公司治理)全球領導者峰會”上強調不能推崇996。
社科院助理研究員孫萍表示,平臺存在派單混亂、信息不對稱等問題,這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數字工作者的勞動感知,也跟平臺的算法設計有很大關系。
孫萍是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員,自2017年起組成研究團隊,研究平臺算法與外賣員的數字勞工問題。
她表示,在過去的十年間,互聯網平臺普遍缺乏監管。互聯網平臺的發展歷程,經歷了初始創業、瘋狂砸錢、競爭兼并、寡頭壟斷四個階段。
據悉,2014至2015年,外賣等互聯網平臺開始迅速擴張,美團、餓了么、滴滴等眾多互聯網平臺開始涌現。為了搶占市場份額,眾多互聯網平臺開始補貼大戰,以極其低廉的價格吸引消費者,同時以優厚的待遇吸引大量的勞動力。這段時期多數外賣配送員都有勞動合同,平臺還會為他們繳納社會保險,部分站點還會免費提供電動車、衣服、帽子等配送設備。
然而福利期只不過是曇花一現,在占領足夠的市場份額后,外賣平臺很快開始提價,并削減用工成本。2015年開始,包括美團、餓了么在內的外賣巨頭開始采用眾包模式,稱這是“利用社會閑置運力”。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孫萍說,這些互聯網平臺不是由內而外生長出來的,而是在大筆的風投資本和惡劣的競爭環境下成長起來的,是一個畸形兒。互聯網發展得畸形,會導致勞動狀況和企業發展,都處于非常難受的狀態。“這也是為什么國家現在要介入監管。”孫萍說,一系列指導意見的出臺,指明了監管取向,表明政府開始逐步向外拓展和解決新業態勞動者勞動保障問題。至此,互聯網平臺正式進入全面規范化管理的階段。
7月,市場監管總局等七部門發布《關于落實網絡餐飲平臺責任 切實維護外賣送餐員權益的指導意見》,對保障外賣送餐員正當權益提出全方位要求。交通運輸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快遞員群體合法權益保障工作的意見》,初步明確了做好快遞員權益保障工作的路徑。中華全國總工會印發《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意見》,就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其中,人社部、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是國家層面第一個系統探索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政策文件。該指導意見合理界定了平臺企業的責任,要求其在公平就業、勞動報酬、休息制度、勞動安全、社會保險以及職業傷害保障等方面承擔應有責任,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
“目前這個階段是在指明方向,對平臺企業有指導意義。”中國新就業形態研究中心主任張成剛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從長期來看,是希望平臺企業不要掙快錢,把勞動者權益作為企業的重要責任。企業實現本身的發展,就需要對勞動者提供權益保障,因為勞動資源是有限的,不把勞動權益保障好,就可能沒有持續性。”
官方首提“第三條路”
《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企業制定平臺進入退出、訂單分配、計件單價、抽成比例、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直接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臺算法,要充分聽取工會或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將結果公示并告知勞動者。工會或勞動者代表提出協商要求的,企業應當積極響應。
孫萍說,這說明,在算法問題上,不能只指望平臺,應該利用多方協作,建立合理的算法協商制度。算法很大程度是勞動管理的方式,但當下平臺掌握著算法的研發規則,有權自己定義什么是對的,什么是錯的。在這種信息不平等之下,外賣員不可避免地成為了“弱者”。孫萍說,為了解除系統的桎梏,需要建立算法協商制度,傾聽外賣員的意見
“更重要的是,現在整個社會都在進入算法社會,技術的影響無處不在。”孫萍說,算法倫理是未來非常重要的領域,目前國內還沒有基于技術建立的倫理準則。未來需要建立總體性的行業倫理,尤其是基于人工智能和算法的行業倫理。例如,可以考慮嵌入政府等第三方監管,來保證客觀中立性。
近年來,平臺經濟迅速發展,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依托互聯網平臺就業的外賣員、快遞員、網約車司機、貨車司機、互聯網營銷師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大幅增加。數據顯示,近年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大幅增長,中國靈活就業人員已達2億人。根據國家信息中心發布的《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報告(2021)》,2020年共享經濟參與者人數約為8.3億人,其中服務提供者約為8400萬人。
但是,由于平臺企業采取勞務派遣等靈活用工形式,大多數新業態勞動者與企業沒有直接勞動關系,也就無法被納入現行勞動保障體系。這就意味著,勞動者一旦在工作中發生意外,往往面臨著無處可訴、無法可依的情況。
2020年,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數字平臺勞動調研課題組采訪調研了千余名北京地區的外賣員,整理了《互聯網經濟下外賣行業勞動關系現狀調查報告(2020)》。報告顯示,在1306位受訪者中,高達五成的外賣員不繳五險一金,還有約兩成的外賣員不清楚自己的五險一金繳納情況。
《互聯網經濟下外賣行業勞動關系現狀調查報告(2020)》截圖
一方面,孫萍告訴觀察者網,很多外賣員自身繳納社保的意愿比較淡,缺乏這方面的意識。繳納社保意愿較強的,一般是年紀大一些、有家庭的外賣員。對于很多農村出身的年輕外賣員來說,掙錢往往是第一訴求,而對社保往往不是很在乎。外賣員內部也并不是鐵板一塊,人人都要上社保。
另一方面,新業態勞動者和平臺之間的勞動關系難以界定,很難被納入到現行的勞動法保護體系。
孫萍說,我國一直是依托勞動關系來建立勞動保障。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是建立勞動保障的必要條件。新業態勞動者不是完全符合勞動關系情形,因此沒有辦法被納入勞動保障體系。具體如何去界定新業態勞動者的用工形式是重點。
關于這一點,八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在傳統的勞動關系—民事關系“二分法”基礎上創設了第三條道路:“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情形”。
目前新業態勞動者多是由勞務中介來管理,和平臺沒有直接關系,正屬于“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夾在了勞動關系和純粹的民事關系之間。而對于這種情形,《勞動法》一直缺乏明晰的規定。
《指導意見》指出,這種情況下,要指導企業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確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但是,孫萍坦言,關于“合理確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這一點,制定明晰的規則是非常麻煩的。
孫萍說,就拿外賣來說,外賣分為非常多的勞動工種,專送、眾包、自營等等,存在兼職、專職、全職等各種不同的形式,有很多不同場景和類別,每一種對應的管理方式都不一樣。因此,必須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政策上進行規制是比較困難的。
另一方面,目前外賣員多是和第三方勞務中介簽訂書面協議,由勞務中介來管理,勞務中介是非常復雜和多元的體系結構,往往是層層外包,相互嵌套,既有大中介,也有幾百人的小公司。由于中介公司缺乏規范化管理,經常更換,這也給監管帶來了很大的麻煩。
“從第一批農民工進城開始,就已經存在的問題”
那么,未來究竟要如何確定社保責任?
外賣員李多擔心“羊毛出在羊身上”,這筆錢最終還是要從外賣員的口袋里出。他目前沒有聽說公司要繳納社保的消息。他擔憂,繳納社保的代價會不會是送單價格的降低。“每單降低一塊錢,假設一個月跑1500~1600單,就少了1500~1600塊錢,那這樣和自己去交社保也沒什么區別。”
對此,孫萍表示,還需要看接下來具體的政策落地。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破解社會保險與勞動關系捆綁的問題。未來需要探索的,是如何繞過勞動關系來談社會保障,即不以勞動關系作為唯一準繩,而是開辟第三種機制。未來建立的,應該是一個政府、平臺、中介、個人勞動者四方共擔責任的機制。但具體如何分擔權責還需要再討論。
在社會保障中,職業傷害保障又是重中之重,也是外賣員等新業態勞動者的第一大訴求。
根據《互聯網經濟下外賣行業勞動關系現狀調查報告(2020)》,五成的北京外賣員因送外賣出過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另外,據上海市《2019年上半年全市快遞外賣行業交通事故情況公布》數據顯示,僅2019年上半年,上海市就發生涉及快遞、外賣行業各類道路交通事故325起,造成5人死亡、324人受傷。
外賣員李多說,跑外賣的時候,膝蓋磕碰和腳扭傷都很常見。放在座椅前的餐箱、馬路邊的鐵柵欄、停車場的鐵樁都是膝蓋磕碰傷的來源。最嚴重的一次是晚上送餐時,因為天黑看不清,他不小心撞上了路邊的石墩子。李多說,都是小傷,他一般也就算了,往往只能自己承擔。
李多說,目前外賣員只有意外險等商業保險。如果外賣員發生事故,只由每天3塊錢保費的商業保險承擔賠償,其中包括身故傷殘保額60萬和意外醫療保額5萬元。每天3塊錢的保費,還是從外賣員的傭金中扣除的。
由于繳納的是商業保險,平臺往往不需要再承擔責任。另外,因保險金額低、賠付范圍窄、流程繁復、申報要求復雜等,外賣員的保險申請成功率低,即便遇到交通事故,只要不是特別嚴重,大部分不愿意走申請流程。并且,職業傷害險相較于工傷保險的工傷范圍較為狹窄、認定的范圍和待遇都不如工傷保險。
孫萍說,對于職業傷害保險這一燃眉之急,首先可以探索破解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捆綁的方法,簡單來說就是把社保“拆分”,把職業傷害險作為外賣員等高危職業人群的首要保障,率先確定下來。
目前,廣東等地已開始探索將新業態勞動者納入現行的工傷保險體系。7月23日,廣東省發布《廣東省靈活就業人員服務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在單位就業的非勞動關系人員,可以由單位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參照工傷保險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權利。工傷保險實現了從無到有、從不能到能的突破。
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所長林嘉在接受《經濟觀察報》的采訪時提到了歐洲的一個理論:“企業不交社保又不給勞工保護,這樣的行為是對社會福利、社會公共資源的侵占。企業賺社會公眾的錢,但沒有付出什么成本,這也不符合企業運營的基本理論。企業投入相應的用工成本,是經營的正當方式。‘五險一金’是所有傳統企業都必須要面對的,不能說到互聯網新企業,就可以免除這樣的用工成本。實際上,免除用工成本反而會形成不正當的競爭關系,平臺用比較低的成本去跟其他企業競爭。從這個意義上講,對平臺進行規制,也能更好完善企業公平競爭的環境。”
“外賣員困境,其實是農民工的困境的延續和翻版。外賣員在街上跑能被看到,被大家熟知,得到的關注更多。事實上,從第一批農民工進城開始就已經存在這樣不穩定的問題。”孫萍說,近段時間,一系列報道出來了很多,但其實勞動權益沒有得到實質性的改善。平臺做出了調整,但更多是邊邊角角,沒有那么徹底,因為勞資的沖突是天然的,未來還是要靠下一步的政策落地。新業態勞動者的權益保護不能完全依靠和指望平臺,政府、社會、中介、平臺和個人的多方參與十分重要。【責任編輯/江小白】
來源:觀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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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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