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晚,人類歷史上首張黑洞照片在全球六地同時發布,黑洞的照片迅速火遍全球,,但沒想到視覺中國將這張黑洞的圖片掛到了官網上,打上了水印,提供購買的按鈕。這張圖片的銷售價格為150元/張/次。
這下炸了鍋,有多家媒體表示,“天下苦視覺中國久矣”,紛紛站出來聲討視覺中國。這是貪天之力為己功,要把全宇宙打上自己水印來賣。
中央主流媒體(人民日報、共青團、新華社)批視覺中國,國家版權局批判視覺中國濫用權利,視覺中國開盤跌停市值蒸發20億。
風暴中的視覺中國關閉網站,此后何去何從尚是未知數,但此次事件將是契機糾正梳理知識產權保護中扭曲的現狀,建立合理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避免保護制度被濫用。
墻倒眾人推
全球六地(布魯塞爾、圣地亞哥、上海和臺北、東京和華盛頓)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公開了首張黑洞的照片。這一觀測到的黑洞距離地球5500萬光年,質量約為太陽的65億倍。全球在為科技的進步感到驕傲時,視覺中國打起了自己的生意算盤。
4月11日開始流傳一張微信對話截圖,一張寫著“友情提醒各位同行,那個黑洞的圖公眾號別亂用,版權來自視覺中國,聽說準備大撈一筆”的截圖在媒體圈廣為流傳,很快發現,在視覺中國網站上,這張黑洞照片已經被赫然標注版權為視覺中國所有。視覺中國在圖片說明中提到:“此圖是編輯圖片,如果用于商業用途,請致電或咨詢客戶代表。”
視覺中國甚至還聲稱其對這張黑洞圖片擁有版權。換言之,如果視覺中國拿下了該圖片的版權,媒體或個人未通過視覺中國渠道在國內使用該圖片,將可能被視覺中國視作侵權行為,甚至有可能因為用作商業用途而被追究責任。
盡管隨后視覺中國將圖片說明改成了“此圖片是編輯類圖片,不得用于商業用途”,并將來源標明為歐洲南方天文臺(The European Southern Observatory,以下簡稱ESO),
共青團中央發博爆出在視覺中國里發現了標注版權所有的國旗和國徽圖片后,各類品牌、企業logo排隊在評論中控訴視覺中國將自家商標打上水印的罪行,一時間視覺中國淪為眾矢之的,諸多媒體發文控訴視覺中國濫用維權,漫天要價。
該圖片的所有者歐洲南方天文臺,在其官網寫到,使用這張黑洞圖片需遵守“署名國際許可4.0”這個協議。而該協議需要遵守的條件就是使用圖片需要給出完整、清晰的圖片出處,聲明是否對圖片進行過修改,同時不得限制其他人做許可協議允許的事情。這也就意味著,只要用戶標明了該圖片出自EHT Collaboration,那么就可以免費隨意使用。
歐洲南方天文臺(簡稱ESO)在回復《每日經濟新聞》采訪請求時明確表示,視覺中國的這種版權主張不合法,ESO從未,也不能將圖片版權轉讓給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且視覺中國從未就黑洞圖片聯系過ESO。
視覺中國如果沒有聯系ESO,獲得黑洞照片的版權之說何來。
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維維表示,視覺中國此舉可能存在詐騙情形。
天眼查數據顯示,2009年至今,視覺中國主體公司為視覺(中國)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法律訴訟有141條,其旗下兩家公司漢華易美涉及法律訴訟4011條,華蓋創意涉及法律訴訟8000余條,三家公司涉及糾紛案件共12000余條,其中案由絕大部分為起訴他人公司作品侵權。
或涉詐騙
2018年年報尚未批露,但根據2017年年報,視覺中國營收為8.15億元,利潤為2.91億元,利潤率達到35.7%以上,這是非常高的利潤率,A股上市公司,盈利的企業,平均利潤率不到5%,視覺中超過其7倍。幾乎可以和印錢相比了。
但視覺中國的利潤如此之高,卻被業界多位知名人士質疑“來路不正”,其掙錢模式中摻加詐騙和“釣魚勒索”的情形。
“釣魚勒索”是行業內對視覺中國商業模式的標簽。但在視覺中國看來,這是“商業維權”。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維維律師告訴IT時代網,“視覺中國的套路,通常是先起訴一張侵權照片,主張維權費用、版權費用,賠償之后再談合作,侵權照片要求300一張,拒絕合作就一張賠償2000。這一情形可能構成敲詐勒索。”
而視覺中國的盈利模式中,“詐騙”成分的出現,與國家對知識產權的善意保護有關。
有認證網友@“評論員文章指出”在4月11日夜間發文稱,2015年時,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2014年版,將“視覺中國集團與正林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作為著作權類典型案例公布后,“視覺中國激動萬分財源滾滾,為什么這么說?因為最高院在這個判決里說,只要照片上有視覺中國的相關公司的水印,就默認是視覺中國的照片,除非有相反證據——問題在于,不是國旗國徽的一般網圖,誰知道真的著作權人是誰啊,還不是視覺中國告了就算他的?乖乖認栽。”
連潘石幾都站出來懟視覺中。視覺中國告訴Soho中國,他們發布的望京Soho的照片侵權,潘石屹感覺奇怪,望京Soho是他們公司的,攝影師也是他們請的,怎么會構成侵權?潘石屹后來發現他們的好多照片都打上了視覺中國的水印。
這更印證了視覺中國存在敲詐勒索或詐騙的嫌疑。
只要視覺中國給照片打上水印,照片就屬于視覺中國所有,并要求“侵權”企業支付巨額版權費,這與搶錢何異?
視覺中國在實際應用中,卻往往有“釣魚執法”之嫌,爭議不斷。2018年7月3日,經緯中國創始管理合伙人的張穎,就遭遇到視覺中國的維權,曾在微博上怒批視覺中國,稱其有組織地大范圍搜索使用未授權圖片的各種企業,然后漫天開價,索取幾十萬人民幣的天價賠償,并以此要挾企業簽年度合同。
有網友解讀視覺中國的“維權式”營銷套路為:先把圖片散播到很多設計師圖庫,甚至是免費平臺,等著菜鳥設計師采用,然后全網監測、發律師函、要求以超高價格購買圖片或者“起訴白名單”服務,索賠款動輒幾萬到幾十萬不等,并往往針對一些有名氣的大公司,小公司或個人幾乎不會被發函。
而被告者,多采取和解的方式解決事情,一般是賠償幾萬元不等。
根據娛樂圈知情人士反饋,除到處發函借機販賣會員套餐外,視覺中國的另一項生財之道是向藝人收取保護費,否則就發藝人的丑照、走光圖等。這是典型的敲詐勒索。
相關部門應該查當處
有評論表示,保護版權是社會共識,但不能為了利益濫用版權,以版權之名,圖利益之實。對于此事,僅靠當事一方的自我反省是不夠的,有關部門還要介入做進一步調查,給公眾一個交代。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若視覺中國以自己根本不具有版權的圖片作為事實基礎進行所謂“維權”的行為,可能涉嫌詐騙罪或敲詐勒索罪。
上海律師丁金坤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如果視覺中國以虛構的版權,捏造虛假的被侵權事實,起訴對方索賠,還可能涉嫌嚴重擾亂司法秩序,將會涉及虛假訴訟罪。
若視覺中國存在上述犯罪情形,則有關部門應予以立案調查。
國家版權局表示,近日,“黑洞圖片”版權問題引發關注。國家版權局重視圖片版權保護,依法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各圖片公司要健全版權管理機制,規范版權運營,合法合理維權,不得濫用權利。國家版權局將把圖片版權保護納入即將開展的“劍網2019”專項行動,進一步規范圖片市場版權秩序。
資深媒體人牛文文在朋友發文,將視覺中國事件定義為“忽視公眾價值觀的案例”。牛文文表示,“對于帶有壟斷性的公司而言,公眾價值遠大于用戶價值、商業價值,一家長期無視公眾情緒的壟斷公司,實際上是在危險中裸奔,可惜公司及創始人往往還自恃模式無敵科技創新甚至上面有人等等狹隘的自大任職,對隨時可能到來的危機等閑視之。壟斷的天敵,不一定是跨行冒出來的新挑戰者,而是公眾情緒和公權力,在公權力面錢,任何所謂的科技壟斷、資本壟斷,都是渣渣。”
有業內人士表示,通過此次事件,可以認直梳理知識版保護中存在的誤區,建立合理科學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更要有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的司法實踐,不能將知識產權保護 簡單化,只要有相關公司公司的水印就識為其有知識產權,造成權利濫用,過度維權,甚至詐騙的情形。【責任編輯/古飛燕】
來源:IT時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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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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