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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虛假陳述?欺騙匯豐?辯方律師:本案呈“三無”特征,美方證據“既不充分也極不可靠”

    據央視新聞消息,溫哥華當地時間8月13日,代表孟晚舟的辯方律師做法庭陳述,就之前檢方提出要求引渡的理由進行回應。辯方律師指出,美方提交要求引渡的證據“既不充分,也極不可靠”,法庭不能基于這些支持引渡的要求。

    辯方律師指出,美方聲稱孟晚舟的虛假陳述欺騙了匯豐銀行,產生了損失的風險。但實際情況是,本案呈現的是“三無”特征:無虛假陳述、無損失后果、無因果關系。

    孟晚舟在對匯豐說明相關業務時“無虛假陳述”

    無虛假陳述是指孟晚舟在用演示文件向匯豐銀行高管介紹華為和星通公司在伊朗的業務時,明確地說明華為在伊朗有業務,以及華為控制星通公司,匯豐從未對華為控制星通的這種關系有過憂慮和疑問。而且,與孟晚舟會面的匯豐高管有著專業的知識,面對的又是匯豐最重要的客戶之一,匯豐高管能否正確理解這種關系,不應該由孟晚舟負責。另外,美方的《案件記錄》也沒有任何證據能夠支持美方認為華為和星通在伊朗的業務是違規的這一論斷。

    匯豐銀行并未因孟晚舟相關陳述出現實際損失

    無損失后果是指匯豐銀行并未因孟晚舟的相關陳述而出現實際損失,這一點已經明確。匯豐銀行沒有因此面臨任何刑事或民事責任的實際風險,也沒有違反“延期起訴協議”。檢方聲稱,損失風險不必要求予以證明,然而根據加拿大的法律,檢方應該證明金融欺詐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而不是假設發生的損失。

    對于檢方聲稱的匯豐銀行因此名譽受損的說法,辯方律師援引一位知名法官的話說,沒有實際損失的名譽受損是不受保護的。換言之,這個說法根本站不住腳,且早有定論。

    孟晚舟相關陳述與匯豐銀行損失風險無因果關系

    無因果關系是指美方所說的孟晚舟的“虛假陳述”與匯豐銀行的損失風險并無因果關系。違反美國制裁法律的是匯豐銀行,而不是星通公司。沒有證據顯示星通在伊朗開展業務違反了美國的制裁法,星通把與伊朗有關的資金轉入匯豐的賬戶也不違法。匯豐在明知星通在伊朗開展業務的情況下,依然把資金通過美國匯豐進行清算,這才出現了風險。這個風險與孟晚舟的陳述和星通都沒有關系,而是匯豐內部的業務流程造成的。

    檢方陳述與美方引渡文件存在多處令人生疑之處

    8月12日,代表加美兩國政府的檢方律師在法庭上進行了要求引渡“遞解”的陳述。但是檢方的陳述與美方提交的用于要求引渡的文件存在多處令人生疑之處,法官要求檢方予以澄清。此外,法官還要求檢方就其援引的相關判例提供更多法律基礎內容。

    針對代表孟晚舟的辯方律師以前所說的本案極為特殊且并無先例,檢方律師強調,本案不是一個特殊案件,和普通欺詐罪沒什么區別。法官對此提出了質疑,指出該案存在特殊性,原因是“一方面涉案的匯豐銀行并沒有實際損失,另一方面匯豐銀行內部很多員工都知道華為公司的相關業務”,法官據此還質疑匯豐銀行是不是美方所聲稱的屬于“受害方”,要求檢方予以澄清。此外,法官還要求檢方就其援引的相關判例提供更多法律基礎內容。

    按照法庭排期,當地時間16日至18日,辯方律師將繼續陳述。【責任編輯/周末】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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