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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違法廣告,微信公眾號“葉檀財經”主體公司被罰16萬元

    近日,微信公眾號“葉檀財經”賬號主體“上海葉檀金融信息服務工作室”因發布違法廣告被罰16萬元。

    11月15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微信公眾號“上海市場監管”發布“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六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上海葉檀金融信息服務工作室發布違法廣告案”。

    官方通報稱:2021年6月9日,靜安區市場監管局對上海葉檀金融信息服務工作室發布違法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罰款160000元整的行政處罰。

    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5月14日對上海葉檀金融信息服務工作室開展調查,發現當事人分別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期間在“葉檀財經”微信公眾號發布標題為《急!大漲8倍重大市場紅利機不可失!》等4篇文章。文章旨在宣傳葉檀財經城市合伙人項目,目的是招募葉檀財經在當地城市的代理分銷商,代理分銷葉檀的付費理財教育課程,獲得葉檀財經給予的高額傭金回報。當事人廣告主要內容有:“蚌埠合伙人在2020年下半年,不到6個月的時間創造了五十多萬的總業績,營收達到17萬”“但可以告訴你我們某個合伙人的營收,他分發一個晚上的產品,六位數營收。坐在家中,動動手指,僅此而已”。廣告內容沒有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提示,并存在暗示保證收益的內容。上述4篇廣告均由“葉檀財經”微信公眾號編輯團隊自行撰稿發布,無廣告費用產生。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責任編輯/李小可】

    來源:IT時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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