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聯邦議會2月25日通過新聞媒體和數字平臺強制議價準則,該準則將確保澳大利亞新聞媒體在數字平臺使用其原創新聞內容時獲得合理報酬。分析人士認為,這使得澳大利亞政府同美國社交媒體巨頭臉書公司的紛爭暫時畫上句號。
澳大利亞國庫部長弗賴登伯格和通訊部長弗萊徹在一份聯合聲明中表示,修訂后的內容加強了確保新聞媒體獲得公平報酬的內容,特別是確保區域性和小型內容發布者能從數字平臺獲得適當報酬。
澳大利亞政府去年著手解決澳大利亞媒體與臉書等科技巨頭之間議價能力失衡問題。隨著相關議案進入議會審議,上月早些時候,臉書公司發表聲明,禁止澳大利亞媒體和民眾在臉書上分享和閱讀澳媒和國際媒體的新聞內容,澳大利亞政府則強硬回應。僵持近一周后,澳大利亞政府表示將對議案作出一定修改,臉書也重新允許澳大利亞媒體和民眾在這一平臺瀏覽和分享新聞。
澳大利亞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網絡安全研究與創新中心主任馬特·沃倫說,臉書之所以作出如此激進的回應,一方面不想改變商業模式從而影響自身盈利,另一方面,多個國家也打算采取類似措施,這次爭議如何解決對其他國家而言是一個參考。因此,臉書打算借此機會表達在這一問題上的強硬態度。
澳大利亞堪培拉大學一項研究報告顯示,社交媒體和搜索引擎是澳大利亞人獲取在線新聞的兩個主要渠道,大約有39%的人會從臉書上獲取新聞信息。
不僅是新聞媒體,一些衛生、應急部門比如氣象局、消防局等也在臉書上開設賬號,此次臉書發難,這些賬號也未能幸免,其信息發布受到極大影響。
澳大利亞蒙納士大學軟件系統和網絡安全系副教授卡斯滕·魯道夫認為,此次事件再次提出了數字平臺在社會生活中扮演何種角色的問題。數字平臺因內容創作者而獲益,卻普遍沒有給予內容創作者足夠報償。
分析人士還指出,不論是傳統新聞機構還是網絡服務提供者,都應有產權意識,可鼓勵具有影響力的傳統新聞機構和大型網絡服務提供者通過簽署一對一協議,解決授權和支付使用費的問題。
澳大利亞斯威本科技大學高級講師貝琳達·巴尼特表示,澳大利亞政府作出的修訂,并沒有太多推動科技巨頭向媒體開出好報價的條款,更像是政府通過立法迫使雙方回到談判桌前。
分析人士還認為,盡管準則已通過,后續實施仍面臨一些不確定性。沃倫表示,這次事件最大的意義在于喚起了人們對信息所有權的重視,以及對臉書等科技巨頭角色的思考。準則的通過是澳大利亞政府和臉書妥協的結果,但臉書相對損失更大,因為其他國家很可能會效仿,而且臉書在此次事件中的作為有可能影響其在用戶中的受歡迎程度。【責任編輯/安寧】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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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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