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時代網、IT時代周刊深度觀察】據騰訊科技報道,在過去的一年中,正當其它產業的公司迫于壓力把海外利潤帶回美國之時,美國最大的八家科技公司離岸利潤合計又增加了690億美元。數據顯示,美國企業海外囤積的利潤總額已高達2.1萬億美元,單是微軟、蘋果、谷歌和另外五家大型科技公司就占據了其中的五分之一強,超過4000億美元。
在過去的一年間,微軟、蘋果和谷歌海外囤積的利潤均增長了20%以上,在34家海外存款超過160億美元的公司中增幅最大。IBM、思科、甲骨文、高通和惠普去年的海外存款均增長了至少40億美元。其中,微軟離岸現金儲備自2010年以來已增長三倍以上,數額從2010年的123億美元升至697億美元。思科如今在海外的現金儲備已達到527億美元,自2013年以來增長了10%。
思科CEO約翰·錢伯斯(John Chambers)在上月20日時曾說,由于美國稅法并未改變,思科當前正在印度、以色列和法國進行投資。“我個人更傾向于讓絕大多數的員工位于美國。但我們現行稅法被迫讓我這樣做,我認為這從長期并不符合我們國家、甚至是公司股東的利益”。
政策研究組織信息技術與創新基金會(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Foundation)高級研究員約瑟夫·肯尼迪(Joseph Kennedy)說,“考慮到要繳納巨額稅款,企業把海外利潤帶回美國沒有任何意義。在處置利潤的問題上,計算和IT公司擁有著更多的彈性。”
一直以來,很多跨國公司都是“避稅高手”,這也曾讓美國和歐洲國家的政府部門決定采取措施,對避稅行為施以重拳打擊。例如去年9月時,歐盟委員會就曾宣布,蘋果公司30余年來,與愛爾蘭政府簽署獨家優惠協議,大肆避稅,將對其開出數十億歐元罰單。
據《中國經營報》相關報道,跨國公司避稅,手段無奇不有,大體不脫以下三種:一是盡可能繳低于某國法律合理解釋下所要求的稅額;二是所得實際上是在高稅率的甲國賺取的,他們希望在低稅率的乙國報稅;三是設法延后繳稅。
會計師常說:“只要是避稅,就不是逃稅,一切都合法。”就法言法,合法的避稅和構成犯罪的逃稅,性質截然不同。實際上,二者界限模糊,難以區分。全球不存在統一的稅法,跨國公司渾水摸魚,極力鉆各國稅法差異漏洞,“租稅套利”屢禁不絕。
當數字經濟時代來臨時,國際稅收秩序面臨空前挑戰,所有跨國經濟交易都可以進行避稅籌劃,稅基侵蝕,利潤轉移,后果不堪設想。有統計顯示,跨國公司避稅,讓美國每年損失1500億美元。
美國企業把海外利潤囤積在低稅率國家的做法,已經引起了美國總統奧巴馬和立法者們的注意,他們均把它視為修訂稅法、并把海外資本引入國內進行投資的良機。不過由于華盛頓政府在此問題上止步不前,在政府給予激勵措施或命令之前,上述科技公司還沒有跡象要把海外利潤帶回到美國國內。
據悉,奧巴馬近日會見了施樂、美光科技、高通、IBM和EMC五家科技公司的首席執行官,上述公司存儲的離岸利潤合計達到1140億美元。白宮發言人在聲明中表示,“總統和五家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們還共同探討了與國會進行合作,推動營業稅改革的構想”。
去年7月,經合組織通過了國際稅務信息自動交換的完整版國際標準,預計2017年生效。8月,中國正式成為《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第56個簽約方,至此G20成員國全部簽署公約。去年的二十國集團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也審議通過了“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項目2014年成果——應對數字經濟挑戰、防止稅收協定濫用、無形資產的轉讓定價和防止有害稅收競爭等七項。這些動作都表明,在各國共同打擊下,跨國企業的避稅空間,將會越來越小。
來源:IT時代網、IT時代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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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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