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 id="co8k0"><cite id="co8k0"></cite></pre><strike id="co8k0"></strike>
  • <acronym id="co8k0"><cite id="co8k0"></cite></acronym>
  • <nav id="co8k0"></nav>
    <input id="co8k0"><em id="co8k0"></em></input>
  • 詐騙83人 被判無期的券商營業部老總被終身市場禁入

    12月25日,山西證監局的一份市場禁入決定書又讓塵封多年的“許靜案”浮出水面。

    山西證監局在決定書中稱,許靜在民生證券太原長風街證券營業部工作期間,利用其證券公司工作人員身份,以幫助親戚朋友炒股、理財,并承諾高額回報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因此山西證監局對許靜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案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許靜騙取了83人共計約3.71億元。

    時至年底,山西證監局發布了2019年第一份市場禁入決定書:《許靜涉嫌違反證券期貨法律法規案市場禁入決定書》。記者注意到,當事人正是為當年轟動證券市場的許靜。

    2015年9月,有媒體爆出,民生證券太原長風街營業部總經理許靜涉嫌以公司發起的“新三板投資基金”的名義,與投資人私自簽訂代持協議;協議還約定在許靜無法履行相應義務時,民生證券需承擔許靜相關義務,包括兌付投資款及收益。然而合同到期后,投資者卻未能獲得約定兌付的本息,該案才浮出水面。隨后,公安機關介入調查。

    市場禁入決定書顯示,許靜,女,1981年4月出生。自2008年8月至2015年8月,許靜先后擔任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長風街證券營業部客戶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在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長風街證券營業部工作期間,許靜利用其證券公司工作人員身份,以幫助親戚朋友炒股、理財,并承諾高額回報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

    自2014年9月份起,許靜虛構民生證券投資理財、新三板投資理財、炒股等投資項目,使用私刻的公司印章,以簽訂虛假合同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

    2017年8月7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書》(〔2017〕晉刑終226號),認定許靜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山西證監局表示,當事人許靜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決定對許靜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記者在刑事裁定書上看到,許靜犯合同詐騙罪,共計騙取20人共計約3.10億元;犯詐騙罪,共計騙取63人共計6130.72萬元。此外,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長風街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助理在也“許靜案”中明知許靜偽造合同騙取他人財物仍然積極幫助其實施犯罪,其行為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

    對于為何在終審2年后證監局又開出市場禁入罰單呢?對此,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許峰律師表示:“禁入是證券市場層面的,跟刑事判決沒有必然關系。當然刑事判決可能會成為市場禁入的一些關聯要素。一般證券違法很嚴重的就可能被不同程度地市場禁入,但相關行為未必涉嫌犯罪。”

    記者注意到,上述案件中,許靜使用私刻的公司印章,以簽訂虛假合同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民生證券也被投資者認為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就在許靜事件曝光后,民生證券緊急在官網發布聲明稱:“我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發現太原長風街證券營業部原總經理許靜個人涉嫌偽造公司印章、合同詐騙等刑事犯罪,公司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8月29日太原市公安局正式對許靜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許靜案件純屬個人犯罪行為,未造成公司客戶資產及公司財產損失。目前,民生證券太原長風街證券營業部經營正常。”

    許靜也供述稱:“我在民生證券太原營業部擔任總經理,我沒有給客戶理財,是以理財的名義和客戶簽訂協議,收取客戶的錢自己花了。我簽訂合同的有20個,本金涉及3個多億,利息有2個多億,連本帶息有5個多億。我分別以民生證券總公司和民生證券太原營業部的名義與客戶簽訂過理財協議,我這種行為是個人行為,單位不知道這件事。我以民生證券總公司和民生證券太原營業部的名義與客戶簽訂理財協議上加蓋的民生證券總公司、民生證券太原營業部的公章都是我私刻的。”

    但即便如此,民生證券還是在2015年底受到了行政監管措施。當時證監會稱:“你公司太原長風街營業部原總經理涉嫌虛構新三板投資基金詐騙投資者,持續時間長、涉及金額大,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后果嚴重,影響惡劣。雖未發現你公司參與有關詐騙活動,但你公司存在營業部負責人把關不嚴、監督機制失效等問題,反映出你公司內部控制不完善、經營管理混亂。”

    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要求民生證券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的次數;責令暫停新開證券賬戶六個月,暫停期間不得新增經紀業務客戶。

    同時,許靜事件也引起了多起訴訟、仲裁案件。根據上市公司泛海控股披露,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7起案件與許靜事件相關,涉案金額共計26,428.06萬元。

    2018年10月23日,泛海控股發布關于控股子公司民生證券涉及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顯示,原告為那某及配偶蘇某,被告為民生證券及民生證券太原長風街證券營業部,第三人為許靜。訴訟標的為1.18億元及其相應的利息損失。根據法院判決,被告于判決生效日起十五日內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約8323.84萬元。

    不過民生證券不服一審判決結果,已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泛海控股2019年半年報顯示,民生證券為此計提了約4161.92萬元預計負債。同時,泛海控股也披露,二審尚未開庭審理,因此目前無法判斷本次訴訟對公司的影響。【責任編輯/李小可】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IT時代網(關注微信公眾號ITtime2000,定時推送,互動有福利驚喜)所有原創文章版權所有,未經授權,轉載必究。
    創客100創投基金成立于2015年,直通硅谷,專注于TMT領域早期項目投資。LP均來自政府、互聯網IT、傳媒知名企業和個人。創客100創投基金對IT、通信、互聯網、IP等有著自己獨特眼光和豐富的資源。決策快、投資快是創客100基金最顯著的特點。

    相關文章
    外資股比限制今起取消 15家外資控股或參股券商候場
    摩根士丹利、高盛紛紛拿下券商控股權 建議關注優質龍頭券商
    詐騙83人 被判無期的券商營業部老總被終身市場禁入
    券業員工吐槽大會:年終獎成"年中獎" 饑年難逃被畫餅

    精彩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