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最大的兩家外賣平臺美團和餓了么近來“摩擦”不斷。
近日,山東淄博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在對美團進行調查時意外發現,相關工作人員的電腦中存有涉及餓了么的關鍵核心數據,其中包括頭部商戶數量以及對應交易額,此外還涉及餓了么市場推廣人員的薪資情況。
餓了么方面向界面新聞記者稱,通過利用上述核心數據資料,美團對其制定了針對性的打擊策略,其中包括針對商家進行的“二選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經其估算,美團上述行為對淄博市場造成的年累計損失超過千萬元。
2019年6月20日,淄博市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證實,美團涉嫌竊取餓了么信息一事“確有此事”,目前正在調查當中。與此同時,餓了么方面也已針對此事向屬地警方報案。
截至發稿,美團未對界面新聞就此事做出回應。
餓了么:損失超千萬
6月10日,界面新聞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淄博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在對美團外賣進行調查時意外發現,相關工作人員的電腦中存有涉及餓了么的關鍵核心數據。
拉扎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即“餓了么”)相關負責人對界面新聞記者透露,今年4月份,淄博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相關工作人員曾向公司發出提醒,稱美團或掌握餓了么的運營數據,并建議其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核查確認。經餓了么風控安全中心相關人員現場確認,在美團工作人員電腦中發現的文件,確系是餓了么平臺的核心商業數據。
據上述餓了么相關負責人提供的一份拷自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文件夾顯示,其中共有30余個涉及餓了么的文檔表格,內容包括淄博全市使用餓了么平臺的商家信息、餓了么商家30天交易額對比、餓了么20%頭部商家統計、餓了么獨有商家統計、某月餓了么商家戰略合作統計等。除此之外,甚至還包括餓了么市場推廣人員的薪資情況。
其中,在一份名為某月“餓了么交易額上漲500以上且美團市占下跌”的匯總表中,內容提到:“各位,以上最后一個表格是導出的x.8-x.28日餓了么交易額上漲500以上且美團市占下跌的商家,我們今天需完成盤點動作。1.對于已經簽訂優惠申請書餓了么破獨的商家,大家做好履約把控,將餓了么下掉,今天務必達成。2.對于其它商家,BD(商務拓展)盤點每一個商家的全量活動(包括紅包、配送費、滿減)。如果存在劣勢,今天做好對標(補貼方案確定,主管確認,適當利用補貼)。”
在另一份關于某月“餓了么商家戰略合作統計”中,美團方面分別列舉了業務人員對應簽訂的戰略合作商家,并標明對應“打掉”的餓了么交易額。其中,一位美團業務人員簽訂了10家戰略合作商家,共計“打掉”餓了么交易額46567元。
天眼查數據顯示,負責運營淄博美團業務的是天津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曾因違反稅收管理規定而受到淄博市地方稅務局張店分局的行政處罰。
上述餓了么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統計表中的商家原本是在兩個平臺同時運營的,在簽訂戰略合作協議之后,相當于只能在美團平臺運營。他認為,美團方面通過竊取餓了么的商業秘密,篩選出餓了么的頭部商戶,制定有針對性的打擊策略,例如強制運營雙平臺的商家進行“二選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對餓了么的利益造成了嚴重損害。
“根據這份數據判斷,因美團二選一被逼迫下線的商戶和因此停止營業的商戶累計650余家,這些商戶在餓了么平臺營業期間總計每月銷售額達到106萬元。據此統計,餓了么年累計損失超千萬。”餓了么市場部相關負責人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餓了么方面已針對此事向屬地警方報案。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文斌表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經營者不得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例如客戶名稱、商家銷售量、員工薪酬等,這些沒有被公開的數據均屬于商業秘密。如果美團方面是通過非公開渠道,如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等方式獲取餓了么的核心信息,就屬于涉嫌侵犯商業秘密。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經營者侵犯商業秘密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馬文斌稱,如果美團獲取的不能構成商業秘密,但是可以構成屬于反不正當競爭保護的數據,具體可能表現為通過獲取這些數據,可以削減競爭對手的競爭優勢或交易機會,給競爭對手帶來經濟損失的,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選一”已成競爭常態
據國家信息中心今年3月發布的《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年度報告(2019)》顯示,2018年,我國在線外賣收入高達4712億元,占全國餐飲業收入比重上升到10.6%,在線外賣用戶規模約3.6億人。其中,美團外賣占市場份額達64%。
在如此龐大的市場背景下,隨著夏季外賣高峰季節來臨,以美團和餓了么兩大平臺為首的“外賣大戰”愈演愈烈。
周云的粥鋪便經歷了餓了么所稱的“二選一”情況。他的粥鋪在淄博市淄川區經營,規模不大,外賣訂單占到總營業額的九成以上。
周云告訴界面新聞記者,節假日的訂單量漲幅比平時更加明顯,于是他特意準備在端午節這天上線另一個外賣平臺。然而讓他出乎意料的是,這邊餓了么平臺剛剛上線,另一邊就接到美團營銷經理的截圖信息,示意其已經注意到了這一舉動。僅過了幾分鐘,周云的店鋪被美團下線,系統顯示“因為違規未整改被平臺置休4個小時”。
盡管此后周云多次就此事撥打美團的客服電話,但一直沒有恢復正常的接單狀態。在經過多次“恢復營業”和“系統置休”后,6月9日,周云經營的粥鋪被美團外賣正式下線。美團系統提示,“當前商家從現在起不接收新訂單”“如有疑問請聯系業務經理”。
為此,周云找到與他對接的美團區域負責人討要說法。對方直言,其上線餓了么的舉動被美團總部抓取到了,經過他們核實之后,決定做出關店處理。
據一段來自周云與淄川區美團區域負責人的對話錄音,該負責人措辭嚴厲,“合同沒到期,上餓了么就已經是違約了,光憑這一條下線就沒問題。”“合同不是我們擬定的,你去跟法律部較真你贏了,范圍給你縮到50米可以嗎?”
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美團區域負責人所指的合同,是一份名為“戰略合作伙伴政策支持申請書”。其中提到,如果商戶希望在一定期限內獲得美團方面政策支持,具體戰略合作時間和優惠政策支持情況見補充協議。
據多家與美團簽署過該戰略協議的商家反映,所謂的政策支持主要體現在“扣點”上,即每單上交平臺的服務費率可由原來的25%降低到18%。而如果商家享受這一政策,根據“附件”中的申請條件,商戶須在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建立起,僅和美團建立戰略合作關系,不再與其經營的網絡服務平臺(包括但不限于美團及其關聯方/合作方運營或管理的網絡服務平臺)經營相同或近似業務的其他第三方平臺(包括但不限于手機客戶端、PC端、H5頁面等)或集團公司等,進行與美團相同或類似業務合作。
美團要求商戶簽訂的戰略合作伙伴申請書。美團要求商戶簽訂的戰略合作伙伴申請書。
基于上述“排他性”條款,早期曾與美團簽訂這一戰略合作協議的商家往往不敢輕易上線其他平臺,否則將會被強制下線。這在淄博外賣行業已然成為一條不成文的“潛規則”。
界面新聞記者調查發現,類似周云的情況在淄博當地并非孤例,類似事件曾多次引起地方市場監管部門的關注。2017年6月,浙江金華的工商管理部門認定,美團利用自身優勢在浙江金華地區,阻礙、脅迫商家與競爭對手發生正常交易的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并處罰金52.6萬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外賣競爭激烈的市場,強制商家“二選一”的并非只有美團外賣。
除美團之外,餓了么也曾多次被曝強制商家進行二選一的行為。今年3月,黑龍江省泰來縣十幾家餐飲商家聯名向當地市場監督局聯名舉報,稱餓了么強迫商戶簽獨家合同,逼迫商戶“二選一”。如果選擇美團外賣,“餓了么”就采取漲點或強制關閉店鋪手段,甚至將商家的配送范圍設置到荒郊野外。
北京晚報也曾于今年2月報道,其接到北京商家投訴,稱他們在經營外賣業務過程中受到來自“餓了么”平臺的施壓,要求商戶在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期間關閉美團,并與“餓了么”簽訂“獨家”,否則“餓了么”平臺將對商戶采取相應的懲罰措施。
律師馬文斌表示,根據我國《電子商務法》相關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因其技術優勢、用戶數量、對相關行業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經營者對該電子商務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
所謂支配地位,《反壟斷法》中明確,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兩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的,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據了解,美團外賣在淄博當地的市場份額超過70%,美團和餓了么兩家平臺幾乎占據淄博整個外賣市場。
馬文斌表示,如果美團和餓了么在當地外賣市場符合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情形,那么根據法律規定,其不得通過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方式,強制商家“二選一”,排除、限制其他外賣平臺的競爭。【責任編輯/江小白】
(應采訪者需要,文中周云系化名)
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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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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