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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國電信“巨無霸”AT&T分拆30周年:將反壟斷進行到底

    【IT時代網、IT時代周刊編者按】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曾經是全球最大的電信企業。1983年該公司營業額超過美國另外三家大企業(艾克森、美孚、通用)營業額的總和。這樣一家被稱作“電信王國”的公司,迫于反壟斷的壓力于1984年被一分為八。跟隨本文回顧這段歷史,來了解美國反壟斷的歷史沿革和內在邏輯的變遷。

    AT&T的拆分到底是對是錯,依然有著巨大的爭論。

    歷史上,“壟斷”與“反壟斷”的概念都來自美國。在列寧的論述中,資本主義發展到最高階段,必然導致托拉斯(Trust)的誕生。托拉斯抑制競爭,它的出現必將使資本主義發展陷入停滯狀態,并最終終結資本主義。

    那部被翻譯成“《謝爾曼反壟斷法》”的代表性法案的英文直譯其實是“謝爾曼反托拉斯法(The Sherman Antitrust Act)”。托拉斯直譯為“商業信托”,是指在一個行業(商品領域)中,通過生產企業間的收購、合并以及托管等等形式,由一家公司兼并、包容、控股大量同行業企業來達到企業一體化目的的壟斷形式。通過這種形式,托拉斯企業可以對該行業市場實現壟斷,并且通過制定企業內部統一價格等等手段來使企業在市場中居于主導地位,實現利潤的最大化。

    回顧AT&T拆分

    反觀美國,反壟斷的思路與行為也和100多年前反壟斷立法時的情況大相徑庭。事實上,在1984年拆分AT&T之后,美國再沒有發生通過對大企業的拆分來抑制壟斷的行為。到目前為止,這次劃時代的拆分到底是對是錯依然有著巨大的爭論。回顧這段歷史,才能真正了解美國反壟斷的歷史沿革和內在邏輯的變遷。

    “隨著曾經統一的貝爾系統開始作為8家獨立的公司運作,美國通信業以及美國商業的一個新時代今天拉開帷幕。它對電話業以及整個國家來說都是一個前程遠大、事關重大的時代。”1984年1月1日《紐約時報》的頭版報道了這個石破驚天的消息。“此前,沒有一家像貝爾系統(AT&T,美國電報電話公司)這樣龐大的技術密集型公司曾經把自身拆分成多家公司,即使在21世紀初那些激烈的反對托拉斯的日子里也沒有過。”

    AT&T被分拆成一個專營長途電話業務新AT&T公司,他繼承了母公司名稱和7個本地電話公司(即“貝爾七兄弟”)。在拆分之前,AT&T幾乎壟斷了美國的州內、州際和國際電話業務。此外,AT&T控股的西電公司提供了幾乎全部貝爾系統的設備,使電信設備生產也在AT&T的壟斷之下。

    AT&T的前身是由電話發明人貝爾于1877年創建的美國貝爾電話公司。1895年,貝爾公司將其正在開發的美國全國范圍的長途業務項目分割,建立了一家獨立的公司稱為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1899年,AT&T整合了美國貝爾的業務和資產,成為貝爾系統的母公司。

    其實貝爾系統在歷史上并不是第一次面臨被肢解的威脅。早在1894年,由于貝爾公司與政府所簽的第二輪電話經營合同到期,貝爾電話公司已經失去了電話業務的壟斷地位。在此之后,美國電信市場上曾經一度出現過6000多家電話公司,但由于貝爾系統牢牢掌握著長話的控制權,這些小公司最后都擺脫不了或老老實實被收購或者破產關門的結局。1913年和1949年,曾經AT&T兩度面臨反托拉斯法訴訟,最后由于其強大的影響力,都一一化解。

    這次,肢解AT&T的決定同樣面臨眾多的反對聲音。《紐約時報》援引眾多的專家的看法,普遍不看好這次肢解AT&T的行為:

    “沒有一個國家曾經下決心讓競爭的力量而不是政府的支持的路段,來決定諸如電話網絡這樣至關重要事情的未來。對于美國這個幾乎從各方面看都已經擁有世界上最好電話系統的國家來說,這是一個格外大膽的方針。如果這場賭博輸了,電話服務的質量將會惡化。”

    “長期以來它一直是管理最出色的公司。你到海外去,那里的人無法理解為什么我們要拆分美國電報電話公司。”

    “這是美國有史以來最愚蠢的事情”

    一些專家認為,解體貝爾系統有可能阻礙創新。“不再由電話費的繳納者支持的貝爾實驗室可能會發現其研究基金萎縮,而且工作重點會更傾向于短期產品的開發,而不是專注于長期項目。”此外由于電話系統形成割據,它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來引入新的服務,因為需要多家公司同意,而在過去貝爾一家就可以解決這些問題。

    還有一些反對者認為,這將增加本地電話費的支出,因為本地電話將得不到長途電話的補貼。還有人擔心競爭會導致各家公司爭相降低成本,從而降低電話通話質量。來自媒體和學者的反對和擔心代表了當時經濟學界的普遍看法。

    司法部反壟斷局與AT&T的拉鋸戰

    拆分AT&T的始作俑者是隸屬于司法部的美國反壟斷局。1974年,司法部反壟斷局控告了美國電報電話公司,聲稱它濫用壟斷地位把競爭對手逐出設備和長途電話服務市場。這個機構的設立來源于1890年通過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這一立法通過后,并沒有被實施,直到10多年后西奧多·羅斯福總統掌權。

    1903年,司法部長菲蘭德·C·諾克斯任命了一位助理司法部長,由助理司法部長成立了一個專門的反托拉斯辦公室。從1903年到1933年期間掌管反壟斷事宜一直由這個辦公室負責。1933年,在另一位羅斯福——富蘭克林·羅斯福支持下,反壟斷辦公室,被提升為反壟斷局。反壟斷局被賦予的使命是通過基于反壟斷法規和準則提供指導來促進經濟競爭。

    反壟斷局并不是一個行政執法部門,在美國司法部反壟斷局的網站上,他們對自己的職能是這樣描述的:反壟斷局通過提出刑事訴訟來檢舉某些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這些行為會導致巨額罰款或是牢獄之災。

    除此之外,反壟斷局也會提起民事訴訟尋求法院判決,以此避免未來的違法行為并且要求采取措施彌補違法行為對競爭造成的不利影響。反壟斷局還強調,他們同時還扮演競爭倡導者的角色,在從屬于政府管制的經濟板塊中鼓勵競爭。這些板塊包括:聯邦政府管制產業,例如通信、銀行、農業、證券、交通、能源和國際貿易。州政府或地方政府管制產業,例如保險、住房、醫療、公共設施、職業注冊、銀行業的一些方面和房地產。

    最終,在巨大的壓力下,AT&T終于同意了司法部反壟斷局將電話系統分為兩部分——可以自由競爭的長話系統和天然壟斷的市話業務。當時,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曾經有另外一個方案:將AT&T分拆成幾個可以同時提供市話和長話業務的公司,但反壟斷局否定了這個建議。在他們看來,讓母公司只局限于經營長話業務,不能再經營市話業務,徹底打破了利用交叉補貼可能造成的壟斷。

    反壟斷局認為AT&T之所以能在長話和市話市場都占據壟斷地位,原因就是公司在奠定了長話市場的壟斷地位后利用技術資金上的優勢,采用交叉補貼的方式,用長話市場上的收入補貼市話市場上的虧損,以極低的資費在市場上競爭,迫使其他企業逐步退出了市場,進而達到在市話市場上的壟斷。

    【IT時代網、IT時代周刊編后】1984年的拆分是AT&T公司一百二十年風雨歷程的分水嶺。這次拆分也一直是被當作反壟斷的著名案例而為研究者津津樂道,認為此舉是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的必需政策。從AT&T第一次被分拆到現在的30年時間里,美國以打破壟斷鼓勵競爭的電信業改革思路,樹立了全球電信業改革的樣板,影響了包括中國在內的大部分國家和地區的、以拆分重組為主要特征的電信業的改革進程。【責任編輯/李響】

    本文作者劉戈,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評論員,《商業價值》雜志態度專欄作者。

    來源:IT時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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