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問責通報文件的本質
2018年1月17日,華為任正非簽發公司15號文件——《對經營管理不善領導責任人的問責通報》。這個通報很簡短,但內容卻很沉重。
“公司一直強調加強經營質量管理,杜絕做假。
近年,部分經營單位發生了經營質量事故和業務造假行為,公司管理層對此負有領導不力的管理責任,經董事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對公司主要責任領導作出以下問責,并通報公司全體員工。
任正非罰款100萬;
郭平罰款50萬;
徐直軍罰款50萬;
胡厚崑罰款50萬;
李杰罰款50萬。”
這已經不是任正非第一次自己簽發文件懲罰自己了,所以在華為內部并未引起多少關注,大家已習以為常。但當日這個通報就被轉發到互聯網上,又引起了一輪不大不小的熱議。文件的內容就是來自互聯網上的截圖。
以上只是任正非們承擔間接管理責任受到的處罰,而直接責任人受到的處罰肯定比此要更嚴厲得多。
毫無疑問,華為是個敢激勵與會激勵的公司。另一方面,華為還是個敢懲罰的公司,這是被很多人忽視的另一面,也是很多公司所欠缺的一面。激勵與約束是華為文化、機制與管理的雙翼,兩者的均衡才會有力量。
某媒體就此事發表的文章是《華為罰了任正非100萬》。其實,本人認為把標題改為“任正非罰了任正非100萬”,或許更合適,也更符合標題黨的風格。
從實質上講,既不是華為在懲罰任正非們,也不是任正非在懲罰任正非們,懲罰他們的是華為的制度。華為這些年在管理與機制上的變革,一個重要的目標就是:把任正非的華為變為華為的任正非,由“讓任正非守望華為”變為“讓規則與制度守望華為”。表面上是任正非們在懲罰任正非們,實質上是任正非們制定和守望的制度在懲罰任正非們。如此解讀,雖然有點繞口,但這就是本質。
故此,也能夠理解一個現象:為什么任正非在華為獲獎的次數寥寥無幾,而受到的批評與懲罰卻很多,很多。
02
華為懲罰種類
如同華為的獎勵形式多樣,華為的懲罰也是多種多樣。
舉例說明,如果員工出現嚴重的違章違紀現象,依據制度,將受到應有的懲罰。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告、罰款、降薪、降獎金等級、職位降級、考核等級下調、勞動態度考核等級下調、扣發獎金、賠償損失、無權獲得當年度虛擬受限股分紅、收回以往年度虛擬受限股分紅、記入員工紀律處分數據庫或記入員工個人誠信檔案等,直至除名或送交司法處理。
所以,在華為內部的電子公告牌上,與員工相關的獎懲信息占了很大的篇幅,一邊是表揚、晉升、破格晉級,一邊是懲罰、通報與處理。一邊是海水,一邊是火焰,交相輝映。
這還沒完,除了懲罰當事員工外,華為還要依據管理責任線,懲罰員工的直接主管、間接主管以至間接主管的主管。如前些年,華為員工提前就餐現象嚴重,一經發現,哪怕提前就餐一秒,也要罰款,罰款1000元,除此,直接主管也要受到處罰,降薪100元。
管理者因連帶責任受到的懲罰,包括但不限于:
1. 警告——區分為警告、嚴重警告等。
2. 通報批評。
3. 檢討——一般在上層及本層組織范圍內進行,書面檢討可能在公司公開。
4. 彈劾——一般由道德遵從委員會作出。
5. 撤職——由管理職務變為非管理職務。
6. 記入紀律處分數據庫。
7. 降職——降低管理職務,相應的職位級別也要下調。
8. 降級——降低職位等級。在個人經濟收入上,意味著降低基本工資。
9. 凍結個人待遇提升——包括凍結職級晉升、漲薪、干部向上任命(凍結期一般為半年或一年)。
10. 罰款。
11. 降低或限制勞動態度考核等級。
12. 績效考核結果限制或下調——限制績效考核結果的檔次。
13. 以上各項的組合使用。
03
敢于懲罰對組織的積極意義
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比起獎勵來,懲罰是一個長期被遺忘的話題,也是一個經常被忽視的管理工具。尤其在我國這樣一個“高關系社會”里,在民營的家族企業中,在非民營的裙帶企業中,懲罰甚至是一個諱莫如深的禁區。即使在學者的管理論文中,有關懲罰的研究也很鮮見。
組織不敢施罰,管理者不敢言罰,被罰者不能認罰。面對員工或干部的違規違章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或者兩眼都不睜地做鴕鳥,或者用念其初犯、年輕、功臣等理由為其開脫。即使有懲罰,也是高高舉起的是拳頭,輕輕放下的是手掌,再溫柔地安撫。忍讓、寬厚、仁慈、以人為本等一直被“中國式”管理奉為圭臬與楷模。
需要說明的是,筆者并不認為懲罰是萬能的,更鄙視那些把懲罰作為主旋律的企業,以懲罰替代管理,同樣是管理的失敗。瑞士鐘表匠塔?布克在1560年就提出了假說:修建金字塔的建造者,不會是被奴役的奴隸,應該是一批歡快的自由人!現今這一假說已被考古發現所驗證。
正如一支能征善戰的鐵軍的打造一樣,一支宏大的人力資源隊伍也是依賴激勵與約束而形成的。
揚善,必須懲惡;懲惡,也就是在揚善。善,需要弘揚;惡,需要抑制。管理的實質就在于對人性善惡的激發與抑制,組織中可以給予的——不管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同樣也可以不給予,以至剝奪,這也是管理之于組織的真正價值所在,也是管理與機制的力量所在。
人性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這一切皆歸因于人的欲望。管理組織中的人,就是管理人性,也就是管理欲望。組織管理的機理在于:基于人性,基于人的動機,基于人的欲望,通過管理行為,激發人天使的一面,抑制人魔鬼的一面,以實現組織的目標。
驅使人們前行的動力,有愿景、使命和目標的牽引,有利益的回報與激勵,還有對懲罰的恐懼。當年曾問過軍人的祖父,在戰場上為何拼命往前沖,他老人家的回答出乎意料:“因為沒法往后跑。”如此看來,人們對懲罰結果的恐懼,對因懲罰而失去精神和物質層面所擁有的懼怕,也是一種力量巨大、長期有效的驅動力。因此,在管理學上,將懲罰稱為“負激勵”。
賞罰分明,才有正義,才有士氣,才有動力,才有活力。有功不獎,則難立新功;有過不罰,則過累出。
“治國之要亦有三,一曰官人,二曰信賞,三曰必罰。”
“國家大事,唯賞與罰。”
“是非不亂,則國家治。”
“有典有則,貽厥子孫。”
揚善易,懲惡難。相對于激勵,懲罰更難,因為其行為有違懲罰者和被懲罰者的自然人性。前者是予人玫瑰,后者是給人荊棘。
無論是獎,還是懲,關鍵在于度的認知與把握。這個“度”,不是“中庸”,也不是“平衡”,而一定是“灰度”,管理可以在廣闊的空間中做出選擇。
優秀的企業文化之所以優秀,不僅在于其弘揚了組織中人性的正能量,還在于其抑制了組織中人性的負能量,形成了“壓差”,構建了組織中的熵減機制,抑制熵增行為,從而激發了組織的活力,構建清新的組織氛圍。
從管理原理上來講,人分左中右,人的工作行為與結果,不一定是正態分布,也可能是偏態分布,但絕不是大一統的整齊劃一,這就是激勵與約束存在的客觀基礎。人性的善與惡僅僅是一種管理假設,而不是客觀的現實。
如果說,華為在使用一切行之有效的舉措,激勵員工,調動員工的積極的正能量,那么也可以說,華為也在使用一切行之有效的舉措,在約束員工,抑制員工消極的負能量。
敢于懲罰的公司,一定是擁有清晰的是非善惡判斷標準,表現出的是對核心價值觀的自信。
敢于懲罰的公司,展現的是強大的管理能力,體現的是組織制度的正義。
敢于懲罰的公司,表現出的是對組織機制的重視,是組織活力的體現。
敢于懲罰的公司,其表象背后深藏的是對善的行為的呵護,因為不能懲罰惡的行為和結果,就是對善的行為與結果的打壓。
敢于懲罰的公司,一定有完善的制度、規則、程式與程序為后盾,而決不會基于某個人或某些人的怒與哀作出決定。
敢于懲罰的公司,實際上是對員工與干部的保護,進而形成并強化干部與員工的自律意識與他律機制,保持隊伍持久的活力與戰斗力。【責任編輯/衛安】
(原標題:華為的懲罰力)
來源:藍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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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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