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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馬化騰1億股權捐助慈善想到,中美慈善事業差距咋那么大咩?

    【IT時代網銳評】4月18日,騰訊公司董事會主席兼CEO馬化騰宣布,將捐出一億股騰訊股票注入正在籌建中的公益慈善基金,支持在中國內地的醫療、教育、環保等公益慈善項目,以及全球前沿科技和基礎學科的探索。

    按騰訊4月18日收盤價165.7港元計算,持股8.82%的馬化騰的身家至少達到1375億港元(約合人民幣1148億元),未來將捐出165.7億港元(約合人民幣138億元)左右做慈善,也計他個人持股的12%。

    馬化騰表示: “通過十年的公益實踐和探索,日益感到需要一個更長遠、更高效的系統規劃和架構,以善用財富回饋社會。 同時通過專業團隊提升公益活動的管理效率, 我本人也可以投入更多精力到騰訊的戰略、產品體驗,以及更長遠的公益規劃。”同時為了引導社會輿論,他表示這一次成立的公益慈善基金將是不可撤銷、不可取回、經正規申請認可的公益慈善基金,跟個人稅務安排無關。外界通常都會質疑進行巨額捐贈的富豪會有避稅的目的。但這種猜忌是沒有根據的,中國沒有像美國富豪那樣的高額遺產稅,因此借此避稅的說法在中國企業家身上幾乎是不成立的。

    作為騰訊的創始人之一,馬化騰在2007年推動騰訊成立了中國第一家互聯網企業的公益慈善基金會——騰訊基金會,并開展跟其他公益組織互動合作,而騰訊基金會搭建的騰訊公益平臺,已經成長為國內最大的互聯網公益平臺之一。

    采用將股票直接捐贈至基金會而不是一次性變現,通常有利于公司保持在金融市場的穩定性,不會讓其股價產生劇烈的波動,此外,捐贈以后,該部分股票的投票權的行使或許還是會跟捐贈人保持一致,因而這種方式得到企業家們的普遍認可。

    這則消息讓我們聯想到了阿里巴巴CEO馬云,2014年4月,馬云和蔡崇信對外宣布,將成立個人公益基金。該基金來源于他們在阿里巴巴集團擁有的期權,總體規模為阿里集團總股本的2%,馬云因此而成為了新一屆“中國首善”。

    在2014年度中國慈善榜發布會上,馬云說:“15年前,阿里巴巴在公司成立之時,就確立了以社會責任為核心的價值觀體系和行為準則。‘回饋社會’的理念已成為阿里巴巴企業文化的一部分。阿里人為改善社會生活環境作出的貢獻,讓我無比自豪”。

    有關專家對馬云獲得“中國首善”稱號作出了這樣的評價:“十年前,中國每年的慈善捐款不足百億,而現在馬云一人的捐助額就達到了百億級別,他的善舉是劃時代的。”

    的確,近幾年,由于互聯網新經濟飛速發展,加上中國人口紅利效應,使得財富重新分配,從之前的房地產等實體行業,過渡到互聯網等新興產業內。BAT等互聯網行業巨頭理所當然地走在了慈善事業的前列,重新改寫了慈善事業的格局。

    然而,喧囂之下,我們還是會發現中國的慈善事業與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還是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比較引人關注的是2015年12月,Facebook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與妻子普莉希拉· 陳承諾將他們手中99%的Facebook股份(約450億美元)捐贈給以自己及太太姓氏為名的慈善機構 “Chan Zuckerberg”。數年前,股神巴菲特就宣布要將自己名下99%的資產捐獻給慈善事業。截止到2014年,巴菲特累計捐贈額高達227億美元,占據其凈資產的37%。早在2008年,比爾蓋茨在接受BBC節目《Newsnight》訪問時,他微笑著表示自己將把名下的580億美元財產全數捐給“比爾及梅琳達?蓋茨基金會”,不為自己的子女留一分錢。多年以來,蓋茨一直堅持季節性拋售微軟股票,主要是為了向比爾和梅琳達.蓋茨基金會提供資金,支持該基金會在教育和全球健康方面的慈善活動。

    與美國慈善家們動輒捐贈99%財產甚至裸捐的行為相比,中國慈善家們的善舉似乎有點相形見拙。2015年2月,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中國80%的捐款流向海外。“令我驚訝的是看了報告才知道,是因為由于我和同事蔡崇信去年的捐款占中國慈善公益捐款的80%,而我們的捐款主要是捐在海外。”馬云寫道。雖說馬云捐款流向海外是制度原因,但這里我們看出的是與美國完善的慈善事業相比,中國慈善事業根基尚太薄弱,尚有待規模化。

    究其原因,第一,美國的文化和美國人奉行的價值觀與責任感,使他們在致富的同時能積極主動地投身于慈善事業。中國社科院美國研究所教授資中筠認為,美國慈善的背后存在著美國的志愿精神和基督教傳統兩種文化因素。美國的慈善文化源于基督教教義,即個人只是財富的管理人。“鋼鐵大王”卡內基“躺在財富中而死去是恥辱的。”這句名言在美國世代傳頌,也成為現代美國富豪處理財富的準則。

    2010年9月,美國首富比爾·蓋茨和“股神”沃倫·巴菲特在即將到訪中國展開“慈善之旅”前夕,針對新華社記者提出的書面問題,發出《比爾·蓋茨和沃倫·巴菲特回應新華社記者采訪的一封信》。信中,二位慈善家誠懇地寫道:“‘財富捐贈承諾’只是眾多慈善形式的一種。我們尚不了解,對于中國而言,這一模式是否合適。有些人猜想我們此次中國之行將勸說人們進行捐贈——其實,并非如此。我們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學習、傾聽,以及解答那些對我們慈善活動感興趣的朋友們的問題。中國有自己的具體情況,因此中國的慈善模式也會有自己的特色。”但即便這樣,在發出的邀請函中,還有1/3的富豪們沒有參加,他們唯恐避之而不及。要知道與股神巴菲特共進晚宴,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拍賣價高達上百萬美金。

    第二,2013年左右的郭美美事件,讓人們每次提到郭美美,立馬都會聯想起當年那個把她推上風口浪尖的稱號——“中國商業紅十字會總經理”。這次事件將發展緩慢問題百出的慈善事業推入了聚光燈下,人們開始重新審視慈善領域根深蒂固的問題:慈善組織內部治理尚不健全、運作不盡規范,行業自律、監督機制尚未形成等等。

    第三,美國完善的稅收制度是決定慈善組織發展的重要外部因素。美國的遺產稅、贈予稅實行高額累進制,遺產超過300 萬美元以上時,稅率高達55%,而且遺產受益人必須先繳納遺產稅,后繼承遺產。富人如果想少繳稅,將財產盡可能多地留給孩子,唯一的辦法是將財產捐給自己的慈善基金會。這樣做可以免除三種稅,遺產稅、第一次賣股票的資產增值稅和每年的投資增值稅。

    除此之外,美國慈善制度的監管模式主要由法律保證,政府監督,社會監督,慈善組織與基金會的內部監管以及行業自律等一整套完善的體系。在多層次監管模式中,聯邦政府的國內稅務署作為慈善組織的實際主管部門,主要以三種方式監督慈善組織的運作:審核慈善組織提供的年度報表,審計慈善組織的財務和經營狀況,通過評估處罰違規的慈善組織等。

    去年9月8日,天神娛樂董事長朱曄以234萬美元拍得與巴菲特共進慈善午餐的機會。在此前來中國時,巴菲特曾表示,美國的慈善模式并不適合中國。在中國崛起一批億萬富翁的同時,慈善事業的未來也曾令人期待。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張文春教授表示,中國目前仍缺少一部完整的針對慈善組織的法律,有關慈善的稅收制度也不健全。他建議通過建立個人財產申報、登記制度,建立個人財產評估制度,逐步開征遺產稅與贈與稅。

    資中筠在新著《財富的責任與資本主義演變》中表示,中美的慈善事業模式不同,美國的公益是先從民間發展到政府擔負起主要責任,而中國是先從政府原則上全包,到逐步改革引進私人財力。此外,在社會團體管理等其他方面也有很大差異。

    讓人欣慰的是中國慈善法今年三月份剛剛頒布,將于9月份開始實施。但是要解決目前我國慈善事業發展的困境,仍然需要從有意識提高公民現代慈善意識和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方面努力。如建立完善、統一的慈善財稅制度,讓企業、個人等能享受捐贈稅前扣除的待遇,改善社會參與慈善的環境。另外,把社會慈善行為納入正常有序的捐助程序并通過合法的慈善機構來進行,對于違法行為要建立強硬的處罰配套機制。

    中國慈善事業已經進入全新的發展階段,隨著整個社會輿論環境和道德環境的改善,人們的現代慈善意識已經覺醒,相關部門應借鑒美國等發達國家在慈善基金方面的管理經驗,有意識地推進改革,相信慈善事業利好在不久的將來能廣泛回饋于社會。【責任編輯/荊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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